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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聘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社会监督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要求,畅通党员群众有效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渠道,日前,红桥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社会监督员聘任暨工作动员部署会,宣布社会监督员聘任决定,向新聘任的432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要求,新聘任的社会监督员要倍加珍爱这个岗位、珍惜这一荣誉、珍视这项使命,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开展监督,为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意义。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是落实把监督挺在前面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扎紧织密监督网络,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从“破纪”走向“破法”。要全力以赴确保党风政风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学思践悟,不断增强监督的能力水平,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大胆监督,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坚决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支持新聘任的监督员开展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为社会监督员开展活动提供便利,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培养时刻接受监督的习惯自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加强与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为他们全面履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对干扰阻挠、拒不接受社会监督员监督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讯员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