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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通报2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1、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张志欣、干部刘亚申、冯梅履行监考职责不力问题。2017年12月全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测试期间,第一考场在考试结束后出现多名考生继续答题、相互抄袭等违反考试纪律情况,该考场主监考刘亚申和副监考冯梅对上述违纪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且在考场记录上未如实记录考场出现的违纪行为。张志欣作为此次水平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和第一至第四考场巡视工作,履行职责不力,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张志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亚申受到记过政务处分,冯梅受到警告政务处分。

2、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涉农事务科科长倪志伟履行项目审批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1年2月,时任区农经委农业科科长倪志伟在批复新立街道310亩设施农用地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向区政府报批,且未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国土分局备案,导致区国土分局、区农经委等部门对该处土地用地情况未能有效监管,发生承包方天津市滨海瑞捷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2018年5月,倪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丽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