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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通报5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1.津南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韩世华履职不力、管理松懈。韩世华主持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期间,该单位给一名已离职职工一直发放统发工资,韩世华没有及时处理,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2018年3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津南区长青办事处原副主任王金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对下级单位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王金波负责联系的单位出现使用公款送礼、组织宴请等挥霍浪费问题,其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3.津南区葛沽镇副镇长胡振刚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胡振刚作为时任主管拆迁工作的副镇长,对给个别村民搬迁及经营性损失补偿费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多发和公共财产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4.津南区小站镇财政经营审计办公室负责人任建国、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尹占奎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镇财政经营审计办公室负责人任建国对于困难村帮扶资金监管不力,未严格履行延伸监督责任;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尹占奎在困难村帮扶中履职不力,未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造成失误。2018年4月,对任建国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尹占奎作出书面检查。

5.津南区北闸口镇老左营村党支部书记张国伍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发展党员监督失职。张国伍对村党支部违反程序发展党员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3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津南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