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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体学习暨第七期天津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大讲堂

日前,市纪委监委以“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第七期天津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大讲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贯彻民法典的高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杜涛作专题辅导报告,从民法典的形成过程和意义、各编的简要情况以及公权力行使与民事权利的关系等3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彰显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初心使命、宗旨情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权益。

会议强调,要结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把民法典和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巡视巡察过程中涉及民事法律问题的,都要保障工作对象的合法民事权利。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和运用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正风反腐,带头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发挥表率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切实保障民法典的实施。维护民法典权威、监督民法典贯彻实施,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要及时回应社会民众关切,用监督督促执行、用监督检查执行,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要督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自身行为、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民法典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违规干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进一步推动监督职责落实落细,有力促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成员,驻市属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视办、委机关全体干部,以及部分特约监察员约300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各区纪委监委约1200名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分会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