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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行大协作机制 增强基层办案力量

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上升125%,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同比上升200%。一年多来,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纪委监委,从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整合现有人员力量、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推动监察体制改革释放治理效能。

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当前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素养的新要求,专门开设与纪检监察工作关联度、应用度较高的法律课程,并要求全市不具备法律专业学历的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参加培训,补上法律知识短板。将缺乏实战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抽调至办案、巡察、督察工作一线进行能力锻炼。2018年,全市共抽调8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到相关专案组或巡察组等,通过一线锤炼,纪检监察队伍执纪执法水平得以整体提升。

推行大协作工作机制。将5个纪检监察室、12个镇(街道)和1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5个协作区,遇到重大事项时,打破固有建制,变原来“各自为战”为“抱团作战”,破解基层办案人手不足、力量薄弱的难题。该制度建立以来,全市共抽调40余人次参与协作区协作。全年,各镇(街道)自办党纪政务处分案件18件,同比上升63.6%,实现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办党纪政务处分案件8件,同比上升33.3%。(罗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