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纪法广角 > 津外风采 > 他山之石 > 正文

西藏:出台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办法 明确9项重点内容

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各地市纪委监委以该办法为依据结合实际经常性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工作。

《办法》指出,政治生态分析范围包括相关地市和单位、部门及其系统单位党委(党组)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等方面。政治生态分析时要把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综合评判这三个原则,增强党内监督工作实效,既看成绩、又看问题,综合运用分析方法,作出客观评判。

《办法》明确了政治生态分析的重点内容,一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工作职能及干部群众对政治生态总体评价等监督环境基本情况;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重要安排要求;三是党委(党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检查考核,严明制度规矩;四是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五是优化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储备等制度,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六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七是纪律教育计划及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八是对巡视巡察、审计、纪律检查及监察建议等方面反馈意见的分析、研究、整改,相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完善等情况;九是加强党对于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党委(党组)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

除重点内容之外,《办法》还对政治生态分析的基本方法、分析材料的撰写上报要求及分析成果运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张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