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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小任务”其实一点也不“小”

“老陈,有个新任务要交给你!”

前不久,我刚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借调工作,回到单位的第一天,就接到一个新任务,配合领导约谈正厅级“一把手”老杨。

此前有群众举报称老杨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等问题,但鉴于反映的线索较模糊,于是组织决定先对其进行谈话。

这样的约谈,在这几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逐渐成为常态,但对于长期专注协办大案要案的我而言,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同我以往参与的案件相比,这次的约谈着实是一个“小任务”。刚接到任务时,我心里甚至觉得,“是不是领导体恤我是个‘老兵’,要减轻我的工作量?”

然而很快,我就尝到了“骄兵必败”的滋味。约谈中,老杨态度很是抗拒,面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老杨虽然眼神躲闪,但却一口咬定“没有的事”,强调自己是被“冤枉的”,谈话无疾而终。

我深感挫败,老杨不自然的神情,我们都看在眼里,想起约谈前领导满腔的信任——“你肯定没问题”,我更是羞愧不已。拧着一股劲,我们重整旗鼓,决定由我为主再找他谈谈,既是给我,也是再给他一次机会。

三天后,老杨带着书面情况说明材料来了。我关上办公室的门,招呼他坐下喝茶,将材料逐字看过,抬头看着开始有些坐立不安的他:“老杨,你别瞒我,你肯定‘有事’。”

老杨顿时坐直了身体,瞪大眼睛看着我。“你也知道,我是个纪检‘老兵’,在纪检监察战线干了快三十年,接触了太多人,你瞒不过我的。”听完我这话,老杨的神情愈发紧张,他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你先别紧张,我今天就是想和你聊一聊,这‘约谈’到底意味什么?”我说道:“咱们都是党员,接受约谈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是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说实话,我是第一次参与这样的约谈,站在纪委的角度看,进行约谈,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正确对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另一方面,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一般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其实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你进行约谈,是组织上经过慎重考虑做出的决定,组织上希望你能实事求是地将问题说清楚,这样的机会是需要珍惜的,你说呢?”

老杨有些语塞,脸一下憋得通红,手指也紧紧攥成拳头。我看着他没有说话。最终他长叹了一口气,坦诚道:“哎……你说对了,我确实没有讲实话,这事压在我心里好多年了。”

原来,2012年,有人托老杨帮忙办事,并通过朋友塞给老杨2万元现金,随即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老杨进退两难,这钱像是烫手山芋,不仅烫手还烫心。“我真是悔不当初啊,这事我一直搁在心里,连家里人都没敢告诉。这几年反腐力度越来越大,查处的案例越来越多,虽然我最后没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办事,但我一直也没将钱退还给人家,拖得越久越没有勇气,时常闭上眼睛就想起这件事,这下终于‘解脱’了……”

第二天,老杨主动退出违纪款。事后我们经过核实,查明老杨确实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组织上鉴于老杨的行为发生在十八大之前,且能及时转变态度并退出违纪所得,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诫勉谈话时,老杨很配合,事后他动情地对我说:“我原先老觉得纪委就是找茬的,但经过了这次,我真正认识到抓早抓小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我发自内心地感谢组织拉我一把,让我不至于越陷越深。往后我在单位一定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多多带大家学习党规党纪!”

“祸患常积于忽微”,看似“小任务”其实一点也不“小”,从第四种形态到第一种形态,从查大问题,到谈小问题,而今,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从事执纪审查的干部在实践中真切感到,一次约谈带来的影响并不亚于一次严重违纪问题通报带来的震慑。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作为老纪检人,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挺纪在前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我再一次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建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陈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