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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三注重三增强”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2017年以来,天津市滨海新区相继开展了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2轮,共巡察54个党组织,发现问题226个,移交问题线索139条,组织处理38人,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5100多万元。

注重组织领导,增强巡察工作政治性。滨海新区区委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5个巡察组,从全区范围内遴选曾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副组长,建立140人的巡察干部人才储备库。完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印发《区委巡察组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区委巡察组干部监督暂行办法》,严格巡察干部管理,保证巡察队伍坚强有力。

注重问题导向,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坚持做到“三个紧盯”,即紧盯“两个责任”的落实,通过巡察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与民争利、“蚁腐蝇贪”、宗族恶势力等突出问题,解决“苍蝇扑面”问题;紧盯扶贫助困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围绕社会救助资金、残疾人补贴、困难村帮扶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巡察,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

注重方式创新,增强巡察工作灵活性。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单位的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巡察方式,对18个镇街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点穴式”巡察,清退违规资金2200多万元;对区发改委、残联、人社局、民政局等10个部门及所属32个基层单位开展“专项+常规”巡察;对390个村居开展扶贫助困侵害民利民生问题“机动式”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