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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严把“五关” 规范审查调查程序

天津市滨海新区监委成立以来,区纪委监委严把文书领取、文书印发、监督检查、医疗服务、录音录像各个环节关口,强化审查调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严把文书领取“登记关”。编制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登记表、扣押通知书登记表等7种登记表,与各类调查文书逐一对应,明确8项必填内容,分门别类,按序编号,准确掌握文书领取、使用等情况。

严把文书印发“效率关”。对查询金融资产通知书、介绍信等日常使用数量多、频次高的文书,实行统一印制、统一盖章、统一发放,并要求各审查调查室做好登记管理,留好存根备查,有效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严把监督检查“通报关”。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查验各审查调查室文书领取程序是否规范,文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文书使用是否符合报批范围等,突出针对性、精准性,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及时通报,督促认真落实整改。

严把医疗服务“保障关”。牢固树立“安全办案”理念,主动与辖区内一家三甲综合医院联系,建立紧急救助“绿色通道”,确保有需要的被调查对象在第一时间得到优先、及时救治,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医院加强医疗医护人员的纪律管理和保密教育。

严把录音录像“技术关”。严格落实《谈话室规范使用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执行谈话、询问、讯问全过程录音录像。区级纪委监委单独设立信息技术保障室,在技术规范、技术设定、刻录质量方面为同步录音录像提供技术支持,使取证更为详细,证据固定更加扎实。(滨海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