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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全程独立实施留置措施案件

日前,天津市红桥区纪委监委对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涉嫌行贿犯罪的王某采取留置措施。这是该区监委全程独立实施的留置“第一案”。

对于此次留置案件的办理,红桥区纪委监委全程周密部署,紧盯每一个环节,确保依法规范使用留置措施。

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多次召集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室人员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就案件调查、留置场所、人员保障、提讯手续等内容开展研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向市纪委监委进行专题汇报,寻求精准指导。同时,与区看守所、公安分局就场所安排、人身安全、日常管理、保密措施、讯问场所等方面进行协调,周密部署,确保留置程序顺畅有序。

多措并举保障安全。从“完善交接手续、采取特殊看护、加强日常管理”三个方面规避隐患、保障安全。在将留置对象送交区看守所实施留置前,安排为留置对象进行体检,并由多方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人员转移,在留置场所实行重点看护。同时,由看守所增加管教力量,密切关注留置人员动态,相关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落实落细。

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留置期间,区看守所开通提讯绿色通道,办案人员携带介绍信及看守所提供《提押证》,即可对留置对象进行提讯。严格落实询问保密要求,对询问场所和相关设备实行特殊管理。管教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留置对象有情况,第一时间同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进行联系,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到场进行处理,保障沟通顺畅无缝对接。(红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