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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家彪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原书记周家彪(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家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家彪,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周家彪利用担任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