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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严惩教师违规违纪行为 遏制“师腐”之风蔓延

日前,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强力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坚决问责校领导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切实以雷霆手段严师德、正师风、惩“师腐”,以疾风厉势治庸治懒治无为。

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惩治“师腐”。组织问题线索大起底,认真研究反映市教委直属5所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举报线索,对举报信中涉及的和平区茂申大厦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3次实地暗访,进一步摸清反映问题,全面掌握情况。在暗访和调查的基础上,对举报信中涉及的有关教师和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询问,佐证调查情况,给予2名党员教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本校教师监管不力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注重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治理。驻在纪检监察组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市委教育工委扛起主体责任,在市教育系统治理“师腐”问题。市教委在全市召开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突出治理重点,处理好学校和培训机构、整治和疏导、保证教师正当待遇和整治违规兼职的关系,有序引导、稳妥推进。深入市教委直属5所学校,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要求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坚决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市教委直属5所中学1588名教职员工上报《关于有偿补课情况的说明》和《个人承诺书》,驻在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近2年在校外参与有偿补课的5名党员教师进行了处理。

加强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防线。针对突破师德底线、玷污师风纯净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该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对四起在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在市教育系统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完善各项规定,扎紧制度“笼子”,推动业务部门重申师德有关禁令,进一步完善在职教师管理、监督的有关制度。配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严禁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补课的通知》,明确提出“七严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纠正教育行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协助市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评选“天津市德业双馨十佳教师”“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天津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评出先进、评出干劲。(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