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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高效行使两项职能 累计对16人采取留置措施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高效行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准确把握、审慎稳妥使用留置措施,依纪依规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已累计对16人采取留置措施。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监察体制改革伊始,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与73名转隶干部,开展5轮谈心谈话,摸清每名转隶干部思想动态,打消转隶干部思想顾虑。转隶完成后,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1个组,春节期间开展入户上门家访,不断增强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全面深度融合,迅速形成一条心、一股劲、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坚持“一挂牌就出征”。发挥合署办公优势,落实监督首责,全要素规范使用12项调查措施。今年以来,采取谈话、询问及讯问措施832人次,查询措施976次。受理信访数、初核数、立案数、处分人数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主要数据翻了一番,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制定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关于执纪审查专题会议暂行规定》《滨海新区纪委监察委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等制度规定,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编制7类154项程序性模板、73项调查措施类模板,严把文书领取登记关、文书印发效率关、监督检查通报关、医疗服务保障关、录音录像技术关“五关”,确保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聘请9名区监委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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