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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构建“四项体系”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今年以来,宝坻区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构建“四项体系”,全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激活监察监督“神经末梢”,有力推动监督全覆盖。截至今年10月底,24个街镇纪(工)委监察组累计办理案件127件、党纪政务处分127人。

构建组织体系,探索解决“谁来监督”问题。将队伍和组织建设作为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健全街镇、村级监察组织架构,着力打造一支规范、务实、有力的基层监察工作队伍。制定《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街镇延伸的实施意见》,在24个街镇设立监察组并挂牌,明确为区监委派出机构,与纪(工)委合署办公,依法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监督。截至目前,108名专兼职监察干部已全部配备到位。以村居组织“两委”换届为契机,制定《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村级组织延伸的实施意见》,选拔政治思想觉悟高、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公认度高,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原则性强的党员担任村居纪检委员、监察员,确保每个村(居)至少有1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实现24个街镇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799个村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到位。

构建职责体系,探索解决“监督什么”问题。坚持实用可行、便于操作、兼顾长远的原则,制定《街镇纪(工)委监察组工作职责清单》《街镇纪(工)委监察组工作任务清单》《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责清单》《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任务清单》,通过建立监督事项明确、监督内容具体、监督重点突出的监督责任体系,向街镇监察组、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在监察监督中“跟上拍子”“打准板子”,真正成为监察工作的“前线力量”。

构建制度体系,探索解决“怎么监督”问题。坚持工作流程规范化,逐步健全完善保障工作落实的程序性制度,引导街镇、村级监察工作有序开展。从管辖体制、线索管理等方面入手,细化分级审查和线索排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月报告、问题线索移送等程序性工作规范,明确线索处置标准、划定线索处置权限、明晰线索流转路径、规范逐级呈批程序、强化痕迹管理要求,切实将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制定《宝坻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接触执纪审查对象及涉案人员情况报备暂行办法》等6项监督制度,把“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激励街镇监察干部和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担当作为。

构建保障体系,探索解决“监督成效”问题。坚持软硬齐抓,夯实履职基础,推动基层监察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规范工作阵地建设,明确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办公达到“五有四统一”的硬性要求,即:有一套办公桌椅,有一组档案柜,有一套业务书籍,有一套工作台账,有一个举报信箱;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上墙内容、统一账册台账、统一任务清单。加大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年内组织街镇监察干部和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加党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和各种技能培训96人次,调训干部5人次,有力提升基层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激励考核机制,细化基层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对12个街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出督办单89份,真正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宝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