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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领导班子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委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讲》等著作为教材,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委处两级干部270人参加培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委处两级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推进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好研究谋划、安排部署、责任分解、组织推动等工作,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三是严明政治纪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召开2018年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推动会,印发《市交通运输委2018年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细化了21方面,73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牵头责任部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召开2017年度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深入查摆了6个方面19个突出问题,制定《交通运输委党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把落实政治责任作为重要抓手。一是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依托市纪委监委监管平台,履行清单纪实。坚持以清单量化为抓手,通过定责、督责、问责,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如期完成市纪委监委监管平台上线工作,坚持每月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及时上传市纪委监委监管平台,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平台手机app上线工作。二是统筹推动,严在日常。根据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委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具体措施、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年初召开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委领导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与委党委书记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召开委廉政工作会,传达国务院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我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五一期间明察暗访情况,部署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委党委书记分别听取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加强考核,严肃问责,引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委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委属31个单位党组织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做出通报,对9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最后2个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集中对委属29个处级领导班子、12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考核,组织对机关115名公务员年度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严把政治首关,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培养和使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干部,严把群众推荐、干部标准和选任程序关键环节,对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完成了委机关和港航局、客管办、养管中心、道桥处、公路处、巡管处、养护处、地方海事局、维管处等9个委属单位共29名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5个基层党组织班子换届调整、3个单位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安置定级了7名军转干部,在委属单位间对27名同志进行交流任职,保持我委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三)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一是抓实理论武装。制定年度学习安排和每月学习方案,突出学习效果。坚持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结合,原文研读与辅导讲解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组织专题讲座、观看视频、经验交流,深化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今年以来共组织13次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推进交通强国天津实施、学习宪法监察法、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等专题学习,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委实际,认真查找短板、差距,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开展2018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开设三期培训班,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共计181人进行集中脱产培训,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提升组织力,提高支部书记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进一步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召开纪念建党97周年暨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评选表彰一批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引导大家向先进学习,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舆情动态的分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委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正面宣传,把握正确导向,培育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四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委党委组织两次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以反面典型为警为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铸牢廉政防线。今年“七一”前夕,委处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讲党课。委机关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和讨论,进行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下发《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委属各单位学习《市委对苗玉刚同志等3名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严肃问责的通报》、《市委关于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王炳祥同志违纪问题的通报》、《市委对武清区石各庄镇违法建设“大棚房”问题严肃问责的通报》,要求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引以为戒。五是对本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先后印发《关于对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等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纪律问题的通报》、《关于对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违规代收协会会费问题的通报》等6个文件,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运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四)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保证。一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根据市委部署要求,修订了《委党委工作规则》、《委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委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方案》,对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差出访、改进公务接待等作出具体规定,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市交通运输委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干部脱产培训学时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请假备案制度,干部脱产培训学时登记管理,为提升干部考核科学化水平、干部任免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制定了《委党委巡察制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巡查组工作规则》、《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党委巡察工作的规定》等5项工作制度,形成了有组织领导、统筹督办、贯彻执行、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五个必查”、“四个深入”,从深入细化排查线索、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到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多方联动、步步为营,通过组织开展“无黑场站”、“无黑服务区”、“无黑码头”、“无黑出租”、“无黑货运”、“无黑工程”等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无黑交通”的总体目标。

(五)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关键。一是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制定交通运输委《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确定了十方面治理重点40项具体内容。组织召开全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部署推动会。五一期间,组成11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对5个机关处室、37家直属单位及基层站、所、队进行明察暗访,共发现问题51个,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6月初,8个检查组分别对各检查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回头看”,督促各类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今年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共处理处分不作为不担当人员83人(95人次),其中涉及县处级13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2人,通报12人,批评教育39人,提醒谈话13人,其他处理13人。其中党员55人,共青团员3人,民主党派1人,群众24人。在全委廉政工作会议上对明察暗访问责人员进行了通报曝光,在党员干部中产生很大反响,发挥了较强的警示作用。二是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以调研开道,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联系点征求意见,发放600多份调查问卷,了解掌握委党委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在摸清摸透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5个方面、30个重点整治问题,明确责任,边查边改,全面整改。三是驰而不息纠“四风”。继续盯紧公款送礼、滥发福利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不放,特别紧盯隐形变异、花样翻新典型问题。坚持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等重要节日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级领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全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四是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集中、反应强烈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问题、好人主义和圈子文化等作为关注重点。高站位重视信访、高标准初核信访、高要求处置信访,建立网络、电话、接访、信访等举报渠道,加强信息收集,盯紧关键少数,及时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举报171件,其中上级转办97件,自收信74件;录入问题线索355件,了结288件。立案24件,其中立案自办11件,截至目前已结案22件;处分2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4人,给予政务处分9人,含双处分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67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43件、第二种形态处理20件、第三种形态处理4件。五是多措并举,坚持常态化日常监督。委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制度,按照“五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39人次。完成2017年度19名局级干部、236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和集中录入工作;对26名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重点了查核。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对委管处级干部开展提醒6人次、函询1人次,批评教育11人次,诫勉7人次,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抓初萌。今年以来,对系统内15家单位进行两轮党委巡察,重点对干部、人事、审计、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巡察,有效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坚持把监督把关与建言献策相结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今年以来,党委对驻委纪检组提出的4条建议全部采纳,如根据纪检组提出的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的意见,配齐配强了全部基层纪委,实现了“三转”;对纪检组提出不适宜提拔为领导干部的人选全部叫停撤换。督促引导基层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召开了系统述责述廉大会,随机抽选基层纪委面向全系统对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公开述职,既增强了基层纪委的履职意识,又增强了基层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理论武装学习研究不够系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指导实践能力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完全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二)净化政治生态任重道远。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净化政治生态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学习研究不够深入,督促查摆分析不够深刻,对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三)反腐败高压态势已经形成但还需巩固。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还有发生,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还需要不断提高,坚持“问题导向”的能力还不强,深层次问题挖掘不够,存在督办不及时、整改和追责问责不完全到位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和年中分别听取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重视考核结果运用,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排名靠后单位主要负责人。重新划分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形成由条变块、由松散型变为紧密型、由监督指导变为全面领导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二)严在平常、抓在经常。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深入推进我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制度的落实落地,建立完善巡察干部人才库,全面提升统筹全委巡察工作能力和本领,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巡察整改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形成有效闭环。处理好履职与记实、记实与效果的关系。避免为留痕而记实,去粗取精,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重视履职过程,更重视履职的实际效果。牢固树立“对党负责、为党分忧”的意识,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自觉落实“一岗双责”,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全程纪实制度,通过清单明责、台账记责、失责问责,确保责任层层压实、逐级落实。认真履行委班子主体责任、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任务清单一一抓好落实,不漏项、不拖延、不应付,运用好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格局。

(四)坚持严肃执纪问责。认真落实中纪委、市纪委把监督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铁腕执纪、严肃执纪。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推动专项治理深入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台账,经常进行动态补充,把廉政风险台账用活、用实、用好。对2018年不作为不担当受到问责的案例重新进行梳理,对处理不到位的,进一步追责问责,做好通报和抓好警示教育,营造追责问责高压态势。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责任不力的都要进行追责问责。

(五)切实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查按期整改完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加强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对《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委党委巡察工作的规定》的深入学习,强化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