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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聚焦主责专职专干 监察职能延伸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21个镇街纪(工)委、监察组持续深化“三转”,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出台新规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制定出台《滨海新区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镇街延伸的实施意见》,明确区监委向各镇街派出监察组,并授予监察职能,各镇街监察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行使线索处置、依法调查、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多项监察职能。经区监委授权,开展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可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4项调查措施。

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职能,自觉持续深化“三转”,坚决防止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的问题,明确镇街纪(工)委、监察组受同级党委和区纪委监委双重领导,对区纪委监委负责,履行专责、聚焦主责,5名镇街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卸任党(工)委副书记,21名镇街纪工委书记一律不再兼任其他职务,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工作,实行专职专干。

优化配置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加大干部选用和轮岗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严格落实“两个维护”,会同区委组织部,从镇街和区纪委监委机关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新提拔10人任职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打破人情困局,平职交流19人。破解力量不足,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01人。打通监察工作的“最后一米”,探索在村居设立监察工作联络员,全区399个村居设立监察工作联络员,使监督的“眼睛更亮”“耳朵更灵”。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各镇街纪(工)委、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456件,占全区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25%,立案93件,占21%,结案85件,占1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群众拍手称快。(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