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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 建立案件协审机制 拧紧基层监督“螺丝”

河东区纪委监委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实际,在全市率先建立案件协审办法。该办法从查办问题切入,建立案件协审机制,严控案件质量。采取在基层党组织做出党纪政务处分或免于处分前,由审理室从审理人才库中抽调干部组成审理组予以协审。协审意见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建议基层党组织执行,实现以结果导向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严起来、硬起来的目标。该办法自2018年7月试运行以来,共协审案件51件,审结39件,改变量纪4件,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以点带面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以终端环节促管党治党各环节质量提升。近年来,该区在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过程中发现,“中温下冷”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组织未严格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运用“第一种形态”为零;有的虽开展监督但定性量纪不准,影响了纪律刚性;有的处分虽恰当但程序不规范,削弱审查权威。区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着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一关键,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从保证案件质量切入,建立案件协审机制,将基层党组织办理的案件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指导协审组统一把关,实现用“一把尺子”量,解决量纪不精准的问题,从而有效维护纪律刚性,压缩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空间,以案件查办审理高质量促管党治党各环节工作严起来、硬起来。

以能力素质提升促监督提质增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因能力素质不强、实战经验匮乏等原因,制约了监督效能发挥,使基层党组织在处理违纪行为时缺少支撑、全面从严治党缺乏有效抓手。同时,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区监察对象较改革前增加一倍有余,检举控告类举报增加40%以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日益凸显。区纪委监委将协审工作作为锻炼队伍的平台,坚持内部挖潜,依托审理人才库,将全区13个街道纪工委和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18名干部纳入其中,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参与协审,熟悉掌握纪律审查全部流程和关键要素,在学思践悟中提高实战能力。以协审人员这个点带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这个面的监督整体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监督责任落细落。

以监督责任促主体责任发力生威。实行协审机制以来,初步实现了问题查处与审理环节的有效衔接,有效解决了程序不严、定性不准、量纪不适的情况,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纪律刚性形成后,一方面,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权威性;另一方面,对责任主体产生触动,促进其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由“要我抓”变“我要抓”,自觉做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实现变“下”为“上”、变“温”为“热”,推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解决。(河东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