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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 督导与巡察相结合 加强干部日常监管

河东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注重以督导与巡察相结合为抓手,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督导、创新巡察方式强化制度保障,构建全方位的干部日常监管体系。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书记办公室专题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三个汇报机制”,印发《中共河东区委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中共河东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中共河东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巡察内容、对象、范围和程序,明确巡察全覆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强化重点督导。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纳入年初全区重点工作项目,加强对干部的平时性、经常性监督,以党建专项督导、党建专题调研等为契机,通过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重点跟踪街道和单位的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干部履职情况及新选任干部表现情况的调查摸底,做到准确、客观、全面、动态地了解识别干部。

创新巡察方式。注重深入推进干部巡察试点工作,探索健全区级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中共河东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以执行“六大纪律”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为重点的专项巡察,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调查、民主评议等形式,对巡察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表现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对巡察过程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从而强化日常教育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和早纠正。(郑军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