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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一口进一口出” 集中管控信访举报件

近日,河东区纪委监委制定《河东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河东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信访举报件的受理、转办和办理程序,确保问题线索安全,信件处置更加规范有序。

《实施细则》规定各基层单位收到反映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信访举报件后,需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街道纪工委,在3个工作日内,将原件报送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信访举报管理系统登记录入和分流转办工作。

《实施细则》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管理,形成“一口进一口出”的集中管控机制,明确处置方式,缩短流转周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每封信访举报件均可追踪寻查。(河东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