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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开展回访教育 解开受处分人员“心结”

“今天找你,就是想聊一聊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后错误改正情况和思想状态……”

“处分以来,感谢组织一直关心和关怀,我也时刻牢记所犯错误,常常自警自觉自醒,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一位受处分的干部说道。

这是和平区纪委监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积极开展“知实情、转思想、解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回访工作。旨在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状态,解开“心结”,让受处分人员体会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切切实实在工作中不背“包袱”,放手实干,重拾初心,激发动力。

明确对象,实现全覆盖。本次重点回访去年以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大纪律、履职不力,实施“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人员。截至目前,共计回访人员35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还将监督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是否履行关心关怀主体责任,对象范围不仅覆盖处分期内的,也将跟踪做好处分影响期结束人员的回访工作。

注重方法,关怀全方位。坚持教育与关爱相结合,既要严惩,又要体现组织的关爱关怀。坚持谈话与走访相结合,既与本人了解思想状况,化解“标签”思想,鼓励重拾初心,尽职尽责,又与党组织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身边同事进行走访,评价受处分人员个人现实工作表现和改过自新情况。同时,建立回访教育台账,将回访教育中了解的情况作为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

强化运用,激励全实效。通过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分析错误原因,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鼓足干劲再出发。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督促有关党组织在该人员处分影响期满后及时将其纳入正常的年度考核、工资待遇调整、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建议重新重用和提拔使用。(和平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