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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发起“北京倡议”

25日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上,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论坛以“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为主题,旨在加强经验分享,凝聚各方共识,建设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廉洁合规经营能力,共建“一带一路”反腐败和法治交流合作平台。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书磊在论坛主旨发言中说,两年前,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郑重提出,要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两年来,“廉洁之路”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化为现实。各方反腐共识与务实合作一体推进,政策协调和机制建设显著加强,政府监管和企业合规建设成效明显。展望未来,建议各方加强政策对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规则和治理框架,培育廉洁文化,打造规范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深化反腐国际合作,打造全覆盖、零漏洞的司法执法合作网络。

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表示,“一带一路”是廉洁之路,也是法治之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中方将继续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指导,携手各方坚持尊重各国主权、坚持遵守国际规则、坚持互学互鉴,进一步推进法治之路。

联合国副秘书长苏亚雷斯表示,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平台,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呼应。此次分论坛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彰显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立的关于“加强追赃和被盗资产返还力度”“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腐败和贿赂行为”“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等目标。

与会各方认为,廉洁是“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行稳致远的坚强保障,各国政府要完善反腐败法治体系和机制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企业要积极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培育廉洁企业文化,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国际社会要加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反腐败与法治交流合作机制建设等。

论坛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办,外交部协办,来自3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50余名代表参会。论坛期间,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还与菲律宾总统反腐败委员会、泰国反腐败委员会分别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推进双方反腐败合作机制化建设。(记者 白瀛)


2019年4月25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会议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办,外交部协办。会议期间,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全文如下:

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2013年秋,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6年来,“一带一路”从理念转化为行动,连点成线到面,为完善全球发展模式和全球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古丝绸之路绵亘万里,延续千年,跨越埃及文明、巴比伦文明、印度文明、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崇尚廉洁、鄙弃贪腐,是这些古老文明共同的价值追求。当今世界,腐败破坏社会公平和正义,阻碍经济合作和发展,影响政府公信力和法治,腐败问题有组织、跨国境趋势愈加显现。加强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国际合作,是深化反腐败国际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

我们,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会议代表,在此郑重呼吁:

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精神,依照现行国际规则和法律框架,在尊重国家主权、文化差异和现实国情的基础上,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携手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持续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倡议各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贸易、投资中的有关争端,推进金融、税收、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合作,为共建“一带一路”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规则和治理框架。

——呼吁各方加强对“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在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打造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呼吁加强企业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防控廉洁风险,培育廉洁文化,制定廉洁准则,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积极打造和共同维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倡导以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条约为基础,鼓励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协定,构筑更加紧密便捷的司法执法合作网络,为“一带一路”参与方开展反腐败合作创造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鼓励各方加强反腐败相关机构人员交流、信息沟通和经验分享,促进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反贿赂等领域开展全天候、多层次、高效能的合作,拒绝成为腐败人员和腐败资产的避风港。

——支持各方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和研究,推进政府治理、企业经营、法律制度等领域合作研究,分享廉洁和法治建设有益经验和成功实践,建立有效沟通交流机制,共同推动廉洁丝绸之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