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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地区纪检监察机关 对照问题清单 深入“打伞破网”

日前,随着中央督导组向黑龙江、西藏反馈督导意见,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工作全面收官。在接受督导地区中,有多个省区市被指存在“打伞破网”力度不够等问题。相关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对照督导组反馈问题,研究贯彻落实督导组意见建议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打伞破网”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针对督导组提出的“一些案件见黑见恶不见‘伞’”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工作对接,主动跟进,把政法机关移交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下半年重点查办和重点督办案件。“对案情重大复杂的‘官伞’和‘警伞’问题线索,要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采取提级查办、上下联办、上级督办、指定管辖、异地留置等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减少阻力,确保打准打透、查深查实。”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督导组向江苏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导意见后,江苏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全面对照“一报告两清单”,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近日,该省纪委监委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打伞破网”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打掉的“伞少”“伞小”等问题,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地区现场督导,对重点案件驻点开展督查,帮助各地解决实际问题,突破办案瓶颈,排除干扰阻力,推动“打伞破网”提质增效均衡发展。

北京市把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重大案件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不健全”问题,北京市纪委监委明确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落实与公安机关联席会商、双向移送、同步上案、核查反馈机制,以体制机制保障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同频共振。

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多数盟市对涉黑涉恶案件就案办案、深挖不足”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已被立案查处的涉黑涉恶干部开展排查,厘清其被提拔过程,搞清关键环节,彻查其关系网和“保护伞”。同时,督促盟市纪委监委对未查处乡科级“保护伞”的旗县(市、区)实行蹲点包联制度,督促其严格落实“点对点”逐案筛查“保护伞”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异地交叉办案、指定管辖、重点督办等措施,破解基层办案人情干扰。目前,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2016年以来立案查处的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问题线索全面清理起底,进行梳理研判,深入开展核查工作。(记者 李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