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关注 > 正文

最高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以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

最高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以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其中介绍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犯罪,配合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情况——
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等案件20.7万人 中管干部140人

“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4万件20.7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14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1.4万人。”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中披露了2014年以来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犯罪,配合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情况。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4万件20.7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14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1.4万人。依法严厉打击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严惩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犯罪。

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认真落实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死刑、死缓适用原则等。对白恩培、武长顺等人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完善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机制,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一律上网公示,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红通2号”李华波等案件,决不让境外成为腐败分子“避罪天堂”。对主动投案、真诚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引导外逃腐败分子回国投案。出台司法解释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坚决对腐败分子违法所得一追到底。依法查封冻结彭旭峰等转移至国外的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极大震慑。

报告同时介绍,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自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审结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生效873件9168人,重刑率达54.9%;审结涉恶案件9771件54754人,生效7302件39459人,重刑率达24.1%。依法审结广东“村霸”刘永添案、湖南文烈宏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张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