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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清区徐官屯街教育办公室主任耿悦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2016年2月,耿悦礼违规占用面积为30平方米办公室,供其个人值班、休息使用。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耿悦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青区区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刘宝奎公款送礼等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刘宝奎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看望病人、赠送礼金,共计花费1.15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宝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副主任李志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5月,李志勇在为儿子举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10名下属职工礼金,共计5800元,造成不良影响。李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回所收礼金。(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