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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天津市量具刀具总厂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厂长鄢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党支部书记窦志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孙伟民违规借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