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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工委副书记陈兆明组织公款旅游,给予陈兆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和平区第13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段义英为其子大操大办婚事,给予段义英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