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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办公室主任宋银山公车私用,给予宋银山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2.西青区农技中心农业机械供应站临时负责人张永德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张永德行政警告处分。

3.西青区农技中心农业机械供应站干部李庆和违反工作纪律,给予李庆和行政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