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通报1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原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田建国对分管单位套取财政资金违规使用失管失察问题。田建国担任原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期间,由其负责分管的原蓟县水务局(2016年更名为蓟州区水务局)长期采用套取财政资金再倒为自筹以解决资金缺口的做法,从负责建设项目中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存入下属单位账户,有5个下属单位发生使用该账外资金发放补贴、购买礼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发生5名工作人员擅自挪用或违规借用账外资金等违纪问题。田建国作为时任分管副县长,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田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