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结合实际抓好警示教育 用好违纪违法案例活教材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日前,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7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现身说法、深刻检讨,一名受处分人员谈到感受时懊悔地说:“自己一时糊涂犯了错误,不仅受了处分,还要在警示教育会上向全体同事反思检讨,我真是悔不当初……”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天津市河东区纪委监委运用已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活教材”,在完善警示教育机制、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和推动分类施教上下功夫,打造入脑入心警示教育必修课,推动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今年上半年,该区纪委监委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先后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4起56人,对顶风违纪者形成强烈震慑,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河东区纪委监委在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思维,注重分类分层实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精准性、有效性。比如,针对区住建系统资金量大、案件多发易发的情况,梳理近两年来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中选取10个典型案例,汇编形成《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读本,并组织学习。

在抓好集中警示教育的同时,河东区纪委监委还注重综合施策,夯实治本基础,不断探索有温度的跟踪回访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积极作为,并通过回访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树木”和“森林”状况,推动净化政治生态。“受到党纪处分,刚开始时心理压力特别大,感觉抬不起头来。今天你们对我进行回访,让我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我要重新振作起来,担当作为,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该区一名受处分人员在接受组织回访时坦言。

“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警示教育贯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全程,才能使党员干部听得进、记得住,知敬畏、守底线,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河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亚男表示。(记者 李建彬 通讯员 朱芃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