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建立“三项机制” 构建权威高效监督体系

红桥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在实践中,坚持把定位向监督聚焦,把责任向监督压实,把力量向监督倾斜,打破监督“壁垒”,贯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着力在强化监督上“抓常长”,在发现问题上“抓初萌”,全面提升监督质量水平,有效构建了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风政风监督体系。

建立监督力量统筹调配机制。面向全区各单位招募70余名优秀党员干部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建立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各执纪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作战,各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员广泛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逐层传递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理念和工作压力,最大限度发挥监督合力。同时,由纪检监察工作骨干人员带队,在开展监督工作中以干代训,加强对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方法引领和业务指导,在监督实践中提升监督水平。今年以来,分11批次对69个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20个,移送问题线索7个,另外13个问题以反馈单形式反馈相关单位,及时跟进督促其整改落实。

建立问题线索发掘督办机制。监督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口前移。履行好监督首责,才能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为此,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监督基础上的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一方面探索建立“一查访一研判”的问题线索发掘机制,即: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扶贫助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深入开展明查暗访;主动对接区委巡察机构,对每轮巡察报告分析研判,深入发现问题,今年以来,共发现重点疑似问题线索8件,均移交处理。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一图两单一台账” 的问题线索督办机制:“一图”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重点问题线索督办流程图》,以重点督办问题线索为抓手,充分调动执纪监督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监督力量,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拟办建议,经由主要领导审签后,向承办部门转发督办单,同时抄送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承办部门调查核实后,将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时报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形成重点问题线索从交接件到调查反馈、督办跟进、结果备案的双向闭环系统;“两单一台帐”即党风政风问题线索督办单、重点问题线索跟踪记录单和重点问题线索督办台账,全程跟踪、定期督促。截至目前,已转发督办单18份,跟踪督办91次,有效推进了重点问题线索处理进度。

建立数据动态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坚持委内委外数据、专项治理数据和重点工作数据同步统计、同步管理、同步监督。定期分析研判,切实做到底数清晰、分析透彻、研判科学,客观全面反映全区正风反腐工作整体成效。形成党风政风监督数据月报制度,3次面向全区升级数据报送统计模板并提出规范要求,逐级加压紧扣,明确把专项治理工作数据纳入报送范围,对长期“零报告”的严肃反馈并及时约谈,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有效解决压力传导不足、水流不到头的问题。(红桥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