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东丽区无瑕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孟兆文侵吞巨额公款等问题。孟兆文在担任中心主任兼劳动服务队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发放工人工资奖金方式,分9次侵吞下属企业劳动服务队公款,共计915万余元。其还存在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巨额钱款、违规报销个人开支等问题。2017年4月,孟兆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西青区地方税务局津西税务所原所长董宝祥侵占单位工作补贴问题。董宝祥利用职务便利,将某街道办给付本所部分工作补贴据为己有,共计22万元。2017年2月,董宝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

3.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工作人员冯军窃取侵吞公共财物问题。冯军利用管理单位加油卡职务便利,伙同加油站职工采用加油卡卖油套现方式,窃取公共财物12.8万元,个人分得11.5万元;为自己车辆加油,侵吞公共财物8400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支出。2017年3月,冯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