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上半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起处理23人

今年以来,蓟州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上半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起23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8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6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1人。

扎实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关于2018年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召开区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职能部门作用,分别由区农委、区残联、区民政、区建委等多个单位,对自身职责范围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进行清查,建立月报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联系。

扎实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蓟州区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顶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要求,严肃纪律约束。同时,召开全区部署推动会议,对中央和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并对全区专项行动开展作出安排部署。加强与区公安部门扫黑除恶办公室对接,及时移送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

扎实开展乡镇基层站所专项资金使用和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区各乡镇基层站所专项资金使用及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明确三个方面12类整治重点,通过乡镇自查、部门清查、集中整改、重点督查,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维护资金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蓟州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