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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摘要:日前,天津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切实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有关通知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我市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国联通天津宝坻分公司运维部经理白鸿林等人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6年12月30日,白鸿林在公司多次明令禁止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的情况下,仍向运维部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共计3.6万元,本人领取0.6万元。公司党群部主任闫海山未对上述行为予以阻止,并领取奖金0.8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张贵臣在听取下属汇报时,未仔细了解情况便口头同意发放奖金。2017年6月,白鸿林、闫海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贵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北辰区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梅洪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梅洪海接受3家管理对象的宴请,收受2家管理对象价值7432元的礼品。2017年12月,梅洪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嘉陵道司法所所长王耀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王耀群收受津乐园某店店长赠予的优惠券、兑换券,共计5808元。2017年11月,王耀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民族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尹淑霞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天津市民族中学以慰问金、学年奖励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和福利,共计54.4万余元。2017年4月,尹淑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市飞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文义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至5月,王文义先后两次乘坐飞鸽集团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并在聚餐后让司机开公车送其回家。2017年9月,王文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市海洋局下属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总队长吴树军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吴树军在渤海基地4号楼占有两间办公室,面积共计62.38平方米。吴树军还于2013年至2014年,向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全体队员违规发放巡查误餐补助共计13.1万余元。2017年9月,吴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雨芬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7年9月2日,张雨芬借操办儿子婚宴之机,收受公司14名下属礼金8900元,收受3名服务对象礼金1200元,共计10100元。2017年12月,张雨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刘炜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刘炜升以女儿结婚名义宴请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收受礼金1万元。2017年12月,刘炜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轨道交通集团地铁广告传媒公司原总经理李浩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李浩在使用本公司牌照为津HTS007的思威公务用车的同时,仍每月领取车补2500元,累计62500元。2017年1月,李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2015年5月至7月,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办公楼进行了维修改造,违规设置了13间配备独立卫生间的领导值班室。冯志宏作为该局时任党委书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冯志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冯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来,我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上述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都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充分说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通报强调,2018年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针对春节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要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各种“节日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四风”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深入、精准查纠“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把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记者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