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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原科长徐艳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在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徐艳茹按照其科室每月效益收入计算科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编造虚假人员名单,以劳务费名义领取科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共计124040元。徐艳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天津市平达置业咨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子年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6年10月李子年到平达公司工作,将会议室改为自己的办公室,超出规定标准。李子年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原科长沙德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5月,沙德喜在担任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科长期间,违规收受在区民政局借调工作的某社区物业专管员及其爱人所送的礼品红酒一箱(6瓶),同月其又违规收受该二人所送的象牙手串一条,以上物品共计价值4510元。沙德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红桥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