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日报》“廉政天津”专刊第一百一十九期
以监督保障“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要求,聚焦吃拿卡要、冷硬横推、违规收费、趋利性执法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问题,督促纠治整改,促进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强化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市委部署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紧盯政策落实、涉企服务、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深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企助企政策落实落细,重拳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打通“中梗阻”、清除“绊脚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用心用情办事、依规依法用权,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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