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日报》“廉政天津”专刊第一百二十期
夯实“大城之治”的清廉之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城市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时指出,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是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重大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立足超大城市特点,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统筹并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人民城市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立足职能职责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围绕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办好“一老一小”民生实事,加强智慧城市、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等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助力打通城市治理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贯通、左右联动、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城市治理机制,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夯实“大城之治”的清廉之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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