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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破除人情干扰促巡深察透

日前,海南省万宁市、琼海市、澄迈县、定安县组建的交叉巡察组分别进驻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和供销合作联社党组、澄迈县金江镇党委和福山镇党委、万宁市水务局党组和民政局党组、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和商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据海南省委巡视办负责人介绍,按照海南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万宁市、琼海市、澄迈县、定安县将开展为期50天的交叉巡察,这是海南省首次探索在省级层面统筹市县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工作。

本地巡察,监督对象几乎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受到人情干扰,巡察干部常常存在思想顾虑。“探索开展市县交叉巡察,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效破解市县‘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的有力举措。”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佛安说。

为确保交叉巡察取得实效,今年5月,海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海南省开展市县交叉巡察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统筹市县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从体制机制层面为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省委巡视办还先后制定了交叉巡察工作流程和派出交叉巡察工作人员市县、进驻市县、省委巡视机构派出联系人“三个责任清单”,确保该项工作在启动伊始就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交叉巡察办法规定,为确保各司其职,同向发力,海南明确交叉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交叉巡察工作由海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巡视办负责统筹谋划、指导督导、总结评价;进驻市县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对交叉巡察组授权任职,负责交叉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选派人员市县负责人员选派、廉政教育、后勤保障;交叉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在进驻市县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为了便于沟通协调和指导,海南省委巡视机构给每个巡察组选派一名联系人,对交叉巡察工作进行全程驻点指导,发挥承上启下、监督保障的作用。

巡察结束后,交叉巡察工作还将按要求进行总结评价,包括做好进驻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与交叉巡察组的相互评、省委巡视办对交叉巡察成效的上级评等多方面评价工作,确保监督质效。

“通过交叉巡察,破解市县因‘地盘小、人头熟’造成的‘巡不深、察不透’难题。”海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办主任李萍表示,今后海南将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市县由省里统筹开展交叉巡察,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詹君峰 唐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