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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项检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截图

“请谈谈你单位如何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有什么好的做法?存在什么问题?”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法规室牵头组成的监督检查组来到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机关,就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访谈部分干部了解有关情况。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10月至12月,天津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对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管国有企业纪委法律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刚性执行,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市纪委监委法规室组织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99家单位对近年来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委以及市纪委制定印发的法规制度进行全面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法规室牵头组成三个监督检查组到滨海新区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天津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天津水务集团纪委等15家单位,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天津市落实措施等33项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坚持督查检查与调查研究并重,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并重,压实执规责任与提供服务保障并重,区分普遍矛盾与特殊需求并重,充分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反馈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效果。检查期间,监督检查组共访谈干部127人,查阅文件资料近1800份,发放调查问卷414份。

“部分干部对法规制度条款的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对法规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把握不精、不准……”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97个、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结合专项检查、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从压实执规责任、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立优势互补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增强创新推进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等4大方面,提出了13项务实管用的具体意见建议。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学习贯彻法规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正确实施,有力推动层层压紧压实执规责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安长海表示。

针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细化措施,探索建立将法规制度检查有机嵌入巡视巡察、案件质量评查、内部督查、办案安全检查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法规制度培训解读,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问题清单,积极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改进成效有实招,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执行力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和保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