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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通报2起扶贫助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宁河区板桥镇东双庄村原报账员张运民,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9年2月,张运民为自己申请低保时,隐瞒了长女和长子的情况,未按规定如实填报家庭成员情况;另外还隐瞒2008年其本人工资、奖金收入7900元,在填报家庭年收入时只填报了2000元。经民政部门审批,张运民和妻子于2009年4月开始享受低收入(特困)生活保障待遇,2009年4月至2017年6月,张运民共违规领取低收入(特困)补助20257.2元。2018年4月,张运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宁河区廉庄镇西岳村党支部书记岳井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0年至2013年,西岳村委会对村委会办公室、压力池、泵站进行修建,共计花费87200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岳井全均未组织履行民主程序。2016年6月,岳井全领取了困难党员岳某某的困难补助款2000元,并擅自将该补助款分给4名困难党员(含岳某某),每人500元。2018年4月,岳井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宁河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