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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1.津南区北闸口镇高庄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世铎、村民刘俊岺共同贪污问题。2011年,在高庄房村土地整合期间,张世铎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拆迁整合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刘俊岺等人,通过违规抢建彩板房虚构生产经营房屋,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50余万元。张世铎、刘俊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判处刑罚。

2.津南区八里台镇西小站村原党总支书记薛士勇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薛士勇利用担任西小站村委会主任兼村属集体组织天津龙溪农业种植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集体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及进行营利活动。此外,薛士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津南区咸水沽镇新兴村原党总支书记东义林滥用职权等问题。2012年6月至2016年5月,时任新兴村党总支书记东义林未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滥用职权,对外高息举债、低价处置部分村民保障房,造成村集体资产巨额损失。此外,东义林还存在设立“小金库”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津南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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