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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节将至,为持续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传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和平区房管局物业科科长王堂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的问题。2014年6月,王堂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企业的宴请;2017年9月,王堂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企业赠送的超市购物卡。2018年2月,王堂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武清区新闻中心(区广播电视台) 副主任(副台长)肖茸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5月21日,肖茸云女儿结婚,肖茸云未邀请同事参加婚礼宴请。婚礼后,陆续有同事得知信息并向其随礼,肖茸云未能拒绝,先后收取同事赠送礼金共计1.88万元,并宴请了随礼同事。2018年3月,肖茸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静海区时任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林成芬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2月,林成芬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期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将历年累计的招商引资奖共计30万元人民币发放给全体在职干部,人均获得1.5万元,林成芬本人亦领取。林成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林成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原蓟县水务局青甸洼蓄滞洪区管理所所长夏贺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夏贺明担任所长期间,该所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从天津市原蓟县水务局财务中心报领伙食费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其中1万余元被用于购买违规吃喝时所需的烟、酒、茶叶等。2018年1月,夏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王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至6月期间,王军先后4次驾驶南开区建委公务用车,办理查看房源、前往医院看病等个人私事。2018年2月,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决查处。这些问题,有的坦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既违反了廉洁纪律,又破坏了“亲”“清”的政商关系;有的借喜庆事宜收金敛财,陈规陋俗屡禁不改;有的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慷公家之慨;有的公车私用,顶风违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端午假期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把监督挺在最前面,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压力持续传导至基层各党组织、各单位,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精准发力,对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决不手软、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