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丽湖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陈长柱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1月和10月,陈长柱等人两次违规接受辖区内企业宴请,并于2020年10月接受宴请后,违规决定将街道办事处防汛发电机借给企业使用。2021年1月,陈长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东丽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助理工程师王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王辉在担任东丽礼堂负责人期间,违规决定使用该礼堂营业性收入资金,以加班、晚场补助等名义发放奖励性补贴,共计1.88万余元,王辉本人领取3825元。此外,王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魏同印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12月至2016年5月,魏同印在担任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及本单位其他人员私家车加油,共计1.56万余元,其中,魏同印本人花费5372元。2021年3月,魏同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东丽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