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议

中共天津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议

(2018年2月5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5日举行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邓修明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5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42人。

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总结2017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邓修明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推进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工作报告。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韧和“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战斗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感、使命感、紧迫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坚决打赢净化天津政治生态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讲话既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又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会认为,2017年,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发展,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保证。

全会指出,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始终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边探索边领悟,形成了一些工作体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应当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具体着手,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敢于斗争,坚持改革创新。全会分析了我市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管党治党更严更实更硬。

全会强调,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十九大精神不断实化细化、层层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把党章具体、丰富、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当好党章党规“守护者”。

第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特作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第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加强思想、理念、文化交融,推动纪检干部与转隶干部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改革,构建高效运行机制、纪法衔接机制、监察全覆盖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体制、工作机制和实施举措,健全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

第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锲而不舍查纠“四风”,盯住隐形变异、花样翻新典型问题精准发力;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推进制度创新,形成长效机制;对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拳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把顽症痼疾根除掉,把新风正气树起来。

第五,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全面强化党内监督。深化政治巡视,着力发现问题,强化巡视整改,形成强大震慑。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突出政治巡察,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创新巡察方式,着力破解“熟人监督难”问题。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坚持一体谋划、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强化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机构切实履行“前哨、阵地、护林”之责。

第六,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提高纪律教育实效性,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切实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章立制,织密制度之网。

第七,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反腐败工作信息化建设,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切实守住安全底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第八,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扶贫助困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惩基层“微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督查督办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第九,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一贯到底。抓住“关键少数”,细化责任清单,健全责任检查考核制度,推动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监督、考核,持续深化“三转”,支持下级纪委勇于监督、秉公执纪。

第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站稳政治立场,加强忠诚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维护核心、捍卫权威作为最大政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创新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改革创新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加大内部巡察力度,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无私无畏、忠诚担当,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