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按照中央和市委、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和平区委积极将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区委重视,做到领导有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来,区委书记李绍洪同志担起主责全责,亲自挂帅,当好“施工队长”,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学习中央及市委有关精神,研究在全区开展试点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区委派出涉及相关工作部门、单位的调研组,由区纪委副书记带队,专程赴北京市西城区学访试点经验,特别是对机构人员配备、监察手段使用等核心环节求取“真经”,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不等不靠,做到纲举目张。区委常委会研究成立了和平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区纪委先后召开2次书记会、2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中央下发文件和学访经验,起草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报市纪委审核把关。将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及时与区检察院领导层进行沟通对接,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分阶段与涉改人员谈心谈话,做足思想工作,增强转隶人员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是强化保障,做到平稳有序。成立由综合组、法律组、组织组和后勤保障组组成的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学习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列出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并将责任明确到单位、到人,严格工作标准,扎实推进工作。目前,区纪委会同区检察院对涉改部门人员机构进行摸底,摸清具体情况,会同区编办按照监察改革方案中6类监察对象底数进行摸底,会同区政府就监委会组建后新办公场所进行选址,目前,已有三个备选方案,正积极落实,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