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五管齐下”助推监委职能发挥

自天津市蓟州区监委成立后,区纪委监委以实现“1+1>2”的效果为目标,着力聚焦人员配置、业务融合、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环节,做细做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续文章,力促“物理融合”产生“化学反应”。

理清工作职责,着力提高工作效能。针对改革后内设机构职能特点,科学配备人员力量,实行转隶干部与纪检干部交叉任职,并重点向监督执纪力量倾斜。梳理制定综合部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职责,重新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审查调查室专司执纪审查职能,由执纪监督室履行对各单位的日常监管职能。

开展培训练兵,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由班子成员带队,先后3次赴北京市密云区、平谷区两地,围绕促进纪法衔接、执纪监督履职等内容进行学访交流,吸取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集中20天时间,由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结合自身从事纪检监察、职务犯罪审判等业务开展培训辅导和专题答疑,推动业务迅速融合。

健全完善制度,着力规范程序管理。为适应监委成立后机关事务发生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文件传阅、印章使用、财务报销等日常管理制度17项,用制度规范行为,确保机关高效运转。制定出台《蓟州区纪委监察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线索受理、谈话函询、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为促进纪法衔接、有序履行执纪监督职能提供遵循。

强化舆论宣传,着力浓厚社会氛围。通过“两台一报”及时将监委组建成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职能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播发,组织引导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刊物、宣传栏等进行宣传。开展“我与监察体制改革”主题征文活动,转隶干部谈体会,党员群众看变化,并择优通过“廉洁蓟州”微信公众号、机关《纪检监察情况》进行选登。

深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铁军。针对监委成立后,监督范围、对象发生的变化和对监察干部履职提出的新要求,高标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为增强转隶干部归属感,及时组建成立新的机关党支部,重新调整党支部成员分工,划定机关党小组,有效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