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摘要:1月31日,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天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天津市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挂牌,可充分整合反腐力量,依法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标志着天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天津市纪委常委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卜艳丰:见证这一个历史时刻,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履职尽责、开好局,应该说当前的重中之重!牢记监委这个政治机关的属性,所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该要牢记这种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时刻要牢记“四个意识”,打铁必须自身硬!

天津市纪委、天津市监察委员会第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孙明:在今天这个要开辟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迎接新挑战的历史时刻,我们深切地认识到,今后的工作,我们要形成一股绳,心往一块想、劲儿往一块使,真正做到进一家门、成为一家人、说一家话、做一家事,推进天津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再立新功!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通过充分整合反腐败职能,解决原来监督范围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按照管理权限,机关内设26个机构,一线办案人员占比达到80%,可更好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天津市纪委副书记、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边学文:监察委成立之后,应该说监察对象明显扩大,从之前的不到9万人,扩展到60万人左右。在机构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们是设立了8个执纪监督室,6个审查调查室,执纪监督部门主要是负责线索的谈话、函询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审查调查部门负责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调查,实现了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的分设。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新时期反腐败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天津提出市委担起主责、市纪委负起专责,由区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靠前指挥、牵头抓总,区纪委书记精细施工、强化督办,并明确时间节点、对标挂图作战,确保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1.2017年11月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天津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2.2017年11月2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2017年12月31日,全市16个区完成区级检察机关人员转隶。

4.2018年1月2日,完成市级检察机关人员转隶。

5.2018年1月19日,全市16个区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挂牌。

6.2018年1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7.2018年1月31日,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挂牌。

天津市纪委副书记、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边学文: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和鸿忠书记高度重视!把深化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小组,鸿忠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先后主持7次会议,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的试点工作,亲自破解难题,亲自推动落实!

目前,天津已出台《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全线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各环节,548名转隶人员全部到岗履新,并完成了系列专题培训,确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发令枪”响后,合署办公能够高速起跑,全速推进。

天津市纪委副书记、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边学文: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好人主义,是天津政治生态的一个顽疾,这方面仍然是我们今后监察的一个工作重点!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将以这次挂牌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