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坻区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中央和市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宝坻区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指导,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打造“北国江南、京畿重镇、人文宝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履行全面领导之责

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负好全责首责主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逐级传递压力,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是搞好顶层设计。出台了宝坻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街镇委局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区委常委会《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细化了全区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及检查考核的项目、方法、程序,推动定单明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构建了明责、知责、尽责、追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健全推进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先后召开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分析会、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等10个全区性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区委常委会议29次,就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区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16起涉及党员干部的重要信访案件、20件上级批转的相关举报案件,以及27项纪检监察重要工作作出批示、督促落实。以“三清单一报告”为抓手,督促区四套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注重发挥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围绕关系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执政能力的18个重点课题,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大起底式”调研,全面查找问题,集中推动整改。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等部门,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围绕《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各街镇和部门进行专项督查,盯紧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真查真改、严查严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天津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先后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52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倒查追责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2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32人,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责长效化。

四是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围绕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三转”要求,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支持纪委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机制,在办案力量、用车、经费上全力保障,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对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严管厚爱善待,加大轮岗交流、实践锻炼力度,调整充实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提拔重用区纪委处级干部4人、交流调整6人。积极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加紧进行机构职能整合、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用房保障等准备工作。

二、坚持思想建党,切实履行学习教育之责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抓住理论武装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着力正本清源,立根固本,引导党员干部拧紧“总开关”,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重中之重,分系统、分专题开展培训,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暨处级领导干部分类轮训班、农村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班等各类重点培训班次28个,累计培训处科级干部4600余人次、村“两委”主要干部1500余人次,让党员干部轮番进课堂,接受“再教育”“再洗礼”,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制定了《宝坻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推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办好《理论学习参考》专刊,为全区各级中心组成员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已编印11期,发放8800余册。扎实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分领域制定农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和国有企业指导方案,组建巡回检查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把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发挥领导干部带学领学促学作用,精心组织集中宣讲、新闻媒体宣传、主题社会宣传,扎实开展“七进”活动,努力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召开区委五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北国江南、京畿重镇、人文宝地”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宝坻的实践路径、目标任务和举措。

二是强化党性教育。持续推进农村党员“三亮四比五作为”、机关党员“三强三创”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跟着总书记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举办一次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参观一次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一次“我心中的十九大”主题演讲等“四个一”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对党忠诚转化为在党为党的实际行动。发挥区委宣讲团和各级宣讲队伍作用,广泛开展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主题的全区性宣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通讯文章,不断增进党员干部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广泛学习廖俊波、黄大年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树方家庄镇小杜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树员作为身边先进典型,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出台了《宝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了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开展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挖掘身边好人好事,多层次宣传“感动宝坻人物”先进事迹,编制发放《第三届“感动宝坻人物”小传》1000份,区主要媒体对第三届“感动宝坻人物”表彰仪式和人物事迹进行循环播报。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净化政治生态之责

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以上率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地拥护核心、捍卫核心、紧跟核心,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组成12个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27个单位和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不力、上报有关数据不及时的3个镇进行了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畅通举报渠道,将涉及“圈子文化”的信访举报作为12380受理的重要内容,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一律立项督查,从严从快严肃查处。

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出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宝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宝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用权。对全区103个处级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领导班子议事质量不高、班子变动未及时进行分工调整等方面问题33个,当面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对问题相对较多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限期整改,有效推动了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组织召开了各级领导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认真指导把关。对全区104个处级班子召开“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审核对照检查材料1588份次,对存在查摆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建议249条,责成12个班子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对17名干部进行了约谈。

四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对党内组织生活进行制度规范和严格要求。坚持以检查促推动,对20个支部委员会议落实不到位、28个党小组会议落实不到位、3个统报人员责任心不强的党组织点名通报,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并限期补课。

四、从严选人用人,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之责

全面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干部选任、考核、监督各个环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制定出台处级干部人选初始提名办法、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办法,严把政治首关,大力选拔“两为”型干部,将政治上不过硬、廉洁上有硬伤和搞小圈子、好人主义的人挡在门外,切实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凡提四必”等制度,对今年以来提拔重用的62名处级干部,均按程序查核了个人有关事项、干部档案,征求了信访、安监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大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在干部任免前,严把职数联审、有关事项报告、方案预审、记实监督、任前公示和存档留痕6道关口,确保选人用人政策法规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对发现的3起违规选人用人行为及时叫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二是强化考核管理关。修订了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办法,在加强对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考核的基础上,创新德的考核方法,将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纳入考察谈话范围,了解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组织社区干部、物业、邻居等不同层面对干部作风进行正反向测评,深入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德行表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查核处理办法》,完成35名市管干部、872名处级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集中填报工作,并对91名干部填报事项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三是畅通出口关。认真落实《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细则(试行)》,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对4名处级干部因健康原因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3名干部因达到最高任职年限免职、6名干部因违纪违法或受处分问责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制定出台《宝坻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发挥作用提供有效途径和合适平台,确保退岗不赋闲、退岗不失管。

五、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强基固本之责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整体功能。着眼建强“两委”班子,严格落实区镇两级轮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村“两委”班子“三年任期目标承诺”制,制定实施了半年述职、年终考核、奖优罚劣的配套机制,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超前做好明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抓好前期调研和外出优秀人才宣传动员,努力选出“双高双强”农村党员特别是“能干的好人”。着眼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新建改造86个村级活动场所,将15个重点宗教村活动场所全部纳入首批改造计划,建立村干部坐班值班和场所管理“周通报”制度;实行“基本工资+考核报酬”的薪酬体制,足额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着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投入2.67亿元,高质量完成上一轮帮扶工作,困难村普遍实现“六化六有”,56个经济“空壳村”实现“破零”;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有序展开,市区两级403名驻村干部对接入驻。着眼强化农村党员管理,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出台了《关于全面从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关于不合格党员认定和处置的意见》,处理问题党员21名;规范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为全区1000多名流动党员配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二是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统筹社区、国企、“两新”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分别制定工作基本规范,为全面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在社区党建工作方面,建立了以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为主要形式的共建共享联动网络,推行了街道干部下沉包保制度,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普遍实现“一肩挑”。在国企党建工作方面,成立了国资委党委,12家区属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统一管理,103家区属国有企业全部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方面,新建67个“两新”党组织,选派295名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区4个市级示范工业园区全部建成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两新”党组织政治功能有效发挥。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方面,重点是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机制,有效防止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三是探索基层党建长效机制。建立基层党建“月评估”制度,对各单位支部班子建设、活动场所建设、组织生活开展等15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量化打分,每月排名、每月通报,推动压力持续传递。试点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采取党员向支部、支部向党委、党委向区委逐级报告的形式,全面掌握党员日常表现和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情况,重点报告党员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每个组织、每名党员。建立党员负面信息收集反馈制度,组织、纪检、公安、司法等25家单位每月沟通情况,汇总党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息,定期反馈并督促严肃处理。

六、巩固扩大反“四风”成果,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之责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确保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一是营造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融入经常,先后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下发专项通知,重申纪律要求。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日常监管,向85名新调整职务的处级领导干部逐一下发《廉政提醒函》,进行“一对一”警示提醒,对106名处级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事宜情况实行监督备案,对118人次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情况开展监督核查,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自我约束和自觉守纪意识的提升。

二是严厉惩治顶风违纪问题。充分运用“四位一体”明察暗访机制,先后对133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并及时批评纠正违规问题8个,核查并限时整改相关问题4个,追责问责18人。根据举报和上级转交线索,对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值班期间违规饮酒、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等1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党政纪处分24人。

三是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探索推行“四察四访”工作模式,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式督察暗访,深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先后察访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279个,发现问题313个,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举措330余条,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党员干部27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9人。同时,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意见(试行)》,鼓励改革创新,用健全的制度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用完善的机制为改革创新者壮胆。

四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行信访案件交办和约访下访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领导接访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访调对接”“访诉分离”“律师接访”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扶贫助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先后核查注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315户;变更低保、低收入家庭267户;排查取消不符合条件危改户14个;严厉查处了新开口镇工会原主席私分临时占地补偿款、林亭口镇账房瞿阝村党支部原书记骗取耕地深松补贴等案件。

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监督执纪之责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一是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发挥网站、报刊、微信等平台作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在线访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题节目。大力弘扬优良党风政风,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和家风家训教育活动的方案》,打造了3个廉洁文化社区和2条廉洁文化景观街,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强化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召开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科级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采取印发典型案件警示材料汇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展等形式,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二是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落实《运用第一种形态“八种方式”工作指南》和《台账手册》,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管住“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中间地带。今年以来,全区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1897人次,确保了党员干部行有所止、守住底线。发挥巡察“流动监督哨”作用、派驻纪检组“固定监控探头”作用,突出政治巡察、政治监督,更好地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制定了五年巡察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及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等24类问题公开通报,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9件,涉及45人。实现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累计列席党委(党组)会议251次,对276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处置问题线索54件,党纪处分2人。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属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提高了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工作机制,强化信访线索的管理、处置和痕迹追踪,防止案件积压和线索流失,确保有案必查。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594件次,初核问题线索531件,立案319件,处分党员干部330人。注重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先后对34名区管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其中采取“两规”措施1人,免除领导职务4人,形成了高压震慑,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今年以来,宝坻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思想上还不适应,政治站位上还不高,行动上还不自觉,特别是街镇一级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担当精神还不强;一些基层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自觉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推动发展的力度统一起来,领导、执行和推动责任落实还不够积极主动;“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委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敢担当、真担当、善担当,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把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持续推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将其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责、首责的认识,自觉当好管党治党的践行者、推动者、示范者。二是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促进各级“一把手”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把第一责任人责任尽心、尽情、尽力履行好,带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实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严格考核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真正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真正立起督军台、高悬尚方剑,让追责问责成为常态,做到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