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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人”“责”“训”“协” 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紧紧抓住“人”“责”“训”“协”四个关键环节,着力提升驻在高校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规范化履职能力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提供坚强保障。

设立机构,配齐配强人员。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党委就二级纪委设立、纪委书记初步人选、提名考察等环节进行充分沟通会商,推动驻在高校党委在14个二级党委设立纪委,并配备14名专兼职纪委书记、5个党总支设立纪检委员、有支委的教工党支部全部配备兼职纪检委员。

建立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驻校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党委共同制发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二级纪委的设立条件、产生方式和换届要求等,从政治监督、检举控告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廉洁教育、自身建设等方面明确二级纪委主要职责,为二级纪委开展工作指明用力方向。

加强学习,开展业务培训。通过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面讲、组内干部重点讲、帮促二级纪委延伸讲,对基层纪检干部应知应会知识进行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安排基层纪检干部参与驻校纪检监察组开展的监督检查等工作,通过“以干代训”帮助基层纪检干部迅速提高履职能力,打开工作局面。

强化协作,促进纪法贯通。邀请高校二级纪委专职纪委书记,参加关于职务违法犯罪、复杂违纪违法问题定性量纪等方面的业务水平提升活动,结合典型案例的深度讲解和现场测试,以“点”带“面”提升二级纪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