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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3日至7月17日,市委巡视五组对市卫生计生委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医药研究院等6家单位党组织,并于9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委党委高度重视,以政治担当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扛起责任,以上率下,全力落实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贯彻中央和市委改革部署不够坚决,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迟缓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中央和市委改革部署不够坚决,没有站在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立场上统筹推进改革”问题,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贯彻全国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为重点,统筹协调,促进医保、医药、医疗联动,推进“三区两院”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迟缓”问题,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6个专项工作小组,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并实现全覆盖。推进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的分级诊疗模式,建成14个区域医联体和5个专科医联体。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分配机制,实施药品器械阳光采购,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标准不高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党政班子没有真正形成合力”问题,党委将其作为6个工作短板之首,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统领卫生计生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落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专项整治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整治基层党组织设置,基层单位党组织由536个调整到986个,465个应换届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工作。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管党治党标准不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缺失”问题,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整治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表现,教育警示全系统党员干部,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制定《纪委书记纪律规定》,配齐配强纪委干部。

关于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用权缺少制约,廉政风险多发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药械采购‘吃回扣’、医生‘拿红包’等禁而未绝”问题,严格落实“九不准”规定,与药械供应商签订廉政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工作,招募志愿者进行明察暗访,有针对性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下属单位和干部利用自身资源竞相逐利,存在以‘体内寄生’方式开办公司损公肥私、违规运用医疗技术谋取不正当利益、学会协会利用学术资源与企业勾搭亲而不清”问题,核查了全系统采购公司,严禁规避招标、指定供货方。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整治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加强学(协)会党组织建设,编制《社会组织党建手册》;严明纪律红线,制定社会组织财务工作管理办法,严禁违规接受企业捐赠。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严查快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对全系统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拉网式检查,延伸至中层干部。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使用经费、领导干部搞特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加强医院药房及院内超市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费管理使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试行)》。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46件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办结41件。其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9家单位13名党政和纪委负责人进行了追责;对20名违纪问题责任人从严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9人,主责谈话4人、诫勉谈话2人。

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和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