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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7日至10月24日,市委巡视一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财政局党组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组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有缺失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中央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细化项目,硬化约束,规范程序,二级项目预算细化率达到90%,预算批复率为93%;专项转移支付年初下达比例不低于全年总数70%,一般性转移支付不低于90%。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税收征管法规不严格”问题,制定《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税源监管,加强信息整合,抓好税法宣传,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关于党组抓党的建设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问题,开展党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了8项整改内容;召开会议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专题研究,确定2017年重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先后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和“一把手”现场述责述廉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明确要求,压实责任。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问题,落实直属党组织按科、所、室单独设立党支部,采取建立党员活动室、全面推广使用党建云平台等措施,抓好党员教育,修订完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等20项制度,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党建工作检查,随机抽取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础知识问答和测试,答对率普遍提高。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事上练、事中看,为事业用、为事业选”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项制度,严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研究制定《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坚决破除干部地域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观念,加大跨单位、跨部门交流力度。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管理缺失”问题,对有关人员依规处理,对7人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对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关于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足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对存在的重大问题问责不到位”问题,组织各单位开展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自查工作,清退金额共计36.4万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构建责任追究和问题倒查机制,取消5人的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好人主义、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问题,认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态度诚恳,相互批评体现辣味,制定整改措施113条。制定《关于加强运用内审结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对2016年以来在税务稽查、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归集,累计收到问题线索20条。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纪检业务范围内1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5件,在查3件,立案4起,对2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15名党员给予组织处理,对1个基层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财政地税事业再上新水平。